
投诉日期:2015-04-24 投诉车型:五菱小旋风货车 购买日期:2008-11-04购买价格:33000 购买地点:杭州
投诉内容:在2015年4月6号上午,在杭州秋石高架石塘下匝道上,自行车撞护栏,翻车。不到3分钟一辆轿车从后面撞上,造成驾驶室严重受损。交警认定:第一次自己责任,第二次对方全责。平安定损员说车辆没有修的价值,按报废车辆理赔,车损险3.3万元,只能赔1.04万元(包含全部费用)。我问他:你是按什么条例赔的?他说没有条例,他说的就是就是条例。 我又问他:第一次事故和第二次事故是怎样分配的?他说都是平安的百分之50各一半。我说这是不合理的,我损失了3.3万元,你只赔了5200元,我要找地方咨询。他说你找91.8,找媒体,都没用。我经常观看你们的节目,替老百姓办事,公平公正,请求媒体给予帮助!现在车已经被保险公司拉倒报废厂去了,保险公司有没有权利强制车辆报废呢?

解决情况:正在解决
投诉日期:2015-04-13 投诉车型:帕纳美拉 购买日期:2012-04-25购买价格: 购买地点:金华保时捷中心
投诉内容:本人陈则超,于2012年4月25日在金华保时捷中心购买保时捷帕纳美拉型黑色轿车一辆,于2015年4月7日显示染油表故障,于金华保时捷中心电脑测定,测定结果属于右手油箱内油浮子损坏,经保时捷维修中心孙经理协商结果是公司出一半,本人出一半,但是我本人认为,车子是豪华进口车型的,这个油浮子损坏应该属于10万分之一都达不到的,我要求保时捷公司总部给予更换并免费修理

解决情况:正在解决
投诉日期:2015-04-13 投诉车型:大众帕萨特30周年纪 购买日期:2014-11-05购买价格:23 购买地点:河南信阳润州大众4店
投诉内容:上海大众所配的邓禄普轮胎左前开裂,右后轮胎开裂,一周前打电话给上海大众售后反馈此情况至今没有任何处理,只是把问题下放到河南信阳润洲4S店给我踢皮球。之间4S店也让传过轮胎破裂图片,之后出具的邓禄普轮胎报告,说厂家认定我是人为损伤不属于质保范围,态度极其恶劣。试问自己的私家车买不到半年,俩轮胎竟然都开裂,而且轮胎部位没有摩擦跟碰撞的痕迹,邓禄普厂家竟然能出具这样的结果推卸责任?同时爆料:网上搜索了下关于邓禄普轮胎开裂的情况不是一般的多,情况非常的严重。因我是在杭城工作,请求贵平台给予帮助。感谢! 投诉对象:上海大众/河南信阳润洲大众4S店/邓禄普厂家 上海大众400-820-1111 邓禄普厂家400-928-0606 信阳润洲4S店0376-6395376 2014.11.5日/至今九千公里左右
解决情况:正在解决
投诉日期:2015-04-09 投诉车型: 购买日期:2013-04-09购买价格: 购买地点:金华保时捷中心
投诉内容:车购买日期是2013年4月份,2015年4月6号发现燃油表故障,金华保时捷中心以燃油表故障超出保修日期为由不予保修。经保时捷中心电脑检测是由于油浮子不能自由升降造成的。车辆行驶了55000公里。我们认为油浮子不属于易损件,应该由厂方来承担一切费用。而且咨询了其它保时捷中心,同样问题出现机率在不到十万分之一。

解决情况:正在解决
投诉日期:2015-03-16 投诉车型: 购买日期:购买价格: 购买地点:
投诉内容:对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方先生 住址:金华市婺城区 联系电话:15356890979 被申请人: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请求事项: 一、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制发的编号为NO:330700168976的《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返还罚款150元整。 二、请求赔偿误工费及手机话费共100元。 事实及理由: 一、事情过程: 拍卖会上“清白”的二手车,开了半年后竟发现有违章“案底”。面对“历史遗留”的违章罚款单,申请人感到很委屈。 2014年9月20日,申请人在金华市第三批公务车拍卖会上拍来一辆别克轿车,是由浙江融华拍卖有限公司组织拍卖的,原车主是金华市教育局,原车牌照是浙G00191。2014年9月22日,申请人到金华车管所汽车城二手车交易市场办理了过户手续,新的车牌照为浙G982RC,并拿到了编号为153307657981的车辆检验合格标志。2015年3月16日,申请人在金华市中宇检测中心进行车辆年检时,被告知2014年3月18日有不按规定停放机动车的违章记录,要求申请人先交纳150元的罚款才能参加年检,申请人就代为交纳了这冤枉的罚款。 二、理由: (一)违反了行政法上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根据法律规定和车管所工作人员的答复,办理机动车过户前必须要先处理违章记录,若有违章记录未处理完毕是肯定过不了户的。而申请人于2014年9月22日拿到了由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制发的行驶证,这说明过户时已没有违章记录。2015年3月16日,申请人在金华市中宇检测中心进行车辆年检时,被告知2014年3月18日有违章记录,这严重违反了行政法上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为交警支队给申请人办理过户手续、颁发行驶证的事实,这实证地说明了车辆没有违章,因为有违章肯定是过不了户的。 信赖保护原则是指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形成值得保护的信赖后,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改变或撤销该行为,依法确需改变或撤销,由此给相对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使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对自己的行为或承诺应当遵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更不能反复无常,出尔反尔。 (二)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任。 公安部令第10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聘用人员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确认机动车和审查证明、凭证的。申请人给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电话投诉后,被告知原车于2014年3月18日的违章记录,于2014年9月22日办理过户时,过户工作人员肯定能在电脑上看到违章记录,这属于工作人员应当见到而没有见到,属于行政不作为,应该予以追责。 (三)退一万步讲,登记系统未实行联网的责任应该由被申请人承担。 公安部令第10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条规定: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并建立数据库。不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登记的,登记无效。计算机登记系统应当与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和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实行联网。退一万步讲,即使是过户登记时被申请人电脑上没显示有违章记录,这个责任应该由被申请人来承担。因为法律明文规定登记系统应该联网的。 以上种种,完全是与依法治国、共建和谐、法治社会的立法、执法根本背道而驰,希望被申请人能本着实事求是、知错就改的原则,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金华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方先生 2015年3月16日
解决情况:正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