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诉日期:2013-07-30 投诉车型:徐工压路机XS202 购买日期:2009-11-03购买价格:311000 购买地点:浙江建机工程机械有限
投诉内容:2009年11月3日在浙江建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购买的徐工XS202J-1压路机,出厂编号为3202091637,于2013年7月10日在施工中出现大梁断裂,与厂家及经销商联系,对方就以超三包时间为由推脱,我认为1, 大梁是连接前后机体的关键部件,在车辆的正常使用年限内不应该出现断裂的现象,不应该受三包年限和使用时间的限制; 2, 压路机不存在超载使用,我也做了正常的保养,断裂跟我使用不存在直接的关系; 3, 断裂部位在焊缝边缘,且底部二块钢板的焊接缝整条脱焊,应为材料和焊接工艺的问题。 后打徐工400投诉电话,与厂家直接协商,答应给我换新的大梁,还要我承担40%的费用,我为了尽快修复好,能正常投入施工,也答应了这个无理的条件,但直到现在他们还在拖延时间,说还要一个月的时间。我是个体用户,靠这辆压路机挣钱生活的,厂家不积极为我考虑,现在我要求厂家无条件的帮我修好,同时承担我的误工费用,还请帮助我们弱势群体的正常维权

解决情况:已解决。
投诉日期:2013-07-29 投诉车型:奔驰B180 购买日期:2013-05-10购买价格:212000 购买地点:湖州之星
投诉内容:于2013年5月10日在湖州之星提奔驰B180车价212000,办理奔驰金融贷款,贷款时销售说把购置税等都贷进去,所以开票价是25万多,包含手续费10500,问题就在这个手续费,办理的时候说是奔驰金融贷款是奔驰金融收取的,给我看的表格都是以奔驰金融的名义收取,我认同的,可是后来提车后10天左右北京奔驰金融公司电话我回访的时候说没有收取过这笔费用,这个就是4S的明显欺诈行为,协商至今依然无果,他们还居然说车价是不是212000了,是222500了。
解决情况:正在解决
投诉日期:2013-07-26 投诉车型:白色迈腾B7L1.8 购买日期:2013-03-04购买价格: 购买地点:嘉兴市北方汽车贸易有
投诉内容:本人于2013年3月4日在嘉兴北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购买白色迈腾B7L1.8T轿车一辆,车架号:LFV3A23C3D3016153,当时车价加税收加保险打包价一共付了23万零200百元,在三月末四月初的时候,新车行驶了一千多公里机油显示黄灯报警,客户要求退车或换车都被4S店拒绝,他们说必须要进行机油称重作为依据,如果称重结果表明机油损耗超出厂家范围则会跟厂家商量给我换发动机总成,无奈之下只能按照他们的方法去做,于2013年 6月 1日加了3986.2克机油 ,当时车子行驶公里数是2795km, 结果在2013年7 月 3 日,车子突然出现黄灯报警情况,当时行驶公里数是4885km ,随后开了几公里平凡出现黄灯报警,也就是说第二次车子开了2090km 机油黄灯又亮了,当即打电话给4S店服务总监,他说没事让我第二天开过去看看,结果第二天过去做机油称重时工作人员也未把机油尺标拔出来给我看,直接把机油放掉做称重,谁料由于工作人员失误把机油打翻一地使得这次机油沉重付诸东海,等于这次就白做了,4S店承认是他们工作的失误,但是一直强调这次5000km以内机油称重本身就只是作为一次参考,并不能作为依据,而且说仅仅一次不足够说明车子存在烧机油现象,要求我重新再做一次,当时经过工商消协的调解,,4S店也同意帮我去跟厂方沟通,帮助客户跟换发动机总成,3天之后给答复,结果3天后,我并没有收到任何消息,而且是在我的一个一个电话的催促下他们才说已经再跟厂方沟通尽快给我消息,让我继续先开着,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们还是没有消息,后来我又打电话去追问,我才知道他们根本没有打算要给我换发动机总成,只是在拖延时间让我再做一次机油称重,看看我这次的结果再说,那么他们为何要这么做?是不是这次两千多公里不亮灯或者称出来他们说没问题,这个车子就算没问题呢?车子是消费品,顾客买车是为了方便,为了享受,为何现在消费者买车变成一种折磨了?出现这种情况,浪费了我很多的时间,精力,人力,物力,而且让我内心承受很大压力,作为经销商他们却不当回事,没有啥损失,出现工作失误是4S店,为何后果要消费者承担?为何消费者要跟着经销商的旨意办事?试问消费者的权益谁能保障?我现要求4店把车修理好完全解决这个问题,否则要求换车

解决情况:已解决。
投诉日期:2013-07-22 投诉车型: 购买日期:2013-06-08购买价格: 购买地点:海盐联通汽车销售有限
投诉内容:汽车销售公司收取担保费4000元,保证金3000元,工本费1000元,意外险400元,这些收费合理吗?
解决情况:正在解决
投诉日期:2013-07-22 投诉车型:进口新胜达 购买日期:2010-05-19购买价格:269800 购买地点:义乌金沃
投诉内容:质保期内的新胜达大冬天自燃烧了进口现代2010年4月1日生产的新胜达,本人于2010年5月19日从浙江中现(现代4S店)的二级网点义乌金沃购买了这款车当时金沃的价格比别家的要贵8000元(说他们的售后服务好,维修索赔等方面让客户安心),后按照厂家商家的要求一直在他们的店里面保养维修。2013年02月9日(农历二十九晚上)晚上约六点半钟左右,该车停在义乌后宅下余山小区内的家门口,当时外面天气非常寒冷,下的雪还未熔化完,车子熄火近5个小时左右,旁边整条苍没有燃放烟花爆竹,也没有人为纵火理由,车子开始从发动机仓内起火(发动机左侧先起火,估计是发动机和ABS泵的连线),发现拨打119通过消防队员才将火扑灭,最后车子报废当时消防指挥人员说是车辆的质量问题,建议向销售商或厂家索赔。后来找到销售商,商家说不是车辆的质量问题,经过多次的要求后,商家找来了所谓的厂家人员(因为什么证件都没有),厂家人员看了现场后说绝对不是车的问题,走时说回到总部后讨论一下再给我一个书面回复(现在时间都过了一个半月了什么回复也没有)。在我很多次崔问后,金沃的售后吴经理一再说明他们没有办法,厂家不理等推脱的话,没有实际行动,总是给出要我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来鉴定他们等着拿结果方案。反正车辆没有质量问题,不管你信不信,反正厂家是信了!请大家来说说看,这个事情怎么办啊?你们看了照片后,还会像我这样重蹈覆辙吗。这就是他们的让客户买车后享受安心的服务吗?直到昨天2013年4月1日浙江中现代表厂家的意思说是可以赔偿50000元,一直态度强硬的现代中国沉默了近两个月后突然发声,这是180度的变化,为什么?因为他们知道我马上要申请认定复核了,他们开始心虚了! 时间过去了三个月了,现代中国没有回音,现在金华消防支队出具的火灾事故复核认定书上明确的写着排除烟花爆竹、排除放火,不能排除车内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面对这样的权威认定结果,厂商却不当回事,没有给出任何回应!无助我只能向义乌法院起汽车经销商,6月26号义乌法院开庭,庭上辩论完后,法官问原告和被告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双方都愿意,随后法官直接问被告愿意赔偿原告多少钱,被告说愿意赔偿100000元,原告不同意,法官表示庭上调解不了,只能先放一放,事后再商量一下。我以为这样胜算机会很大,可是7月9号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了,驳回原告上诉!我现在非常不解,请广大媒体及大家的帮助!

解决情况:正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