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浙江车网 >汽车资讯> 买车版 > 购车参考 > 购车参谋

跳出“规则”束缚,全新一代捷途X90“大”不一样
www.zjchewang.com 时间:2021-05-20 来源:浙江车网
浙江电视台汽车投诉:18805712261 汽车投诉QQ群:41027032浙江车网团购4群:79993242
  自古以来,国人对于“大”都带有无上的推崇和敬意。
 
  如,我们将在某一领域造诣深、享有盛誉的学者、专家称为大师;将具备超出一般人的能力、勇气、为国为民,有大作为的人称为大侠;将身在高位、执掌权柄、一言弘社稷、举步动江山的人称为大人……
 
  数千年文化传承和熏陶,以至于国人的消费观在潜意识中将“以大为美”变成了常态化,手机要plus、汽车必须加L……
 
  那么,在如今诸多品牌为迎合国人心理,纷纷打起“大空间”这张牌,并频频推出源产地不是“L”在中国却强行变成“L”的车型,以及诸多A级车实际空间无限靠近B级的局面下,什么样的“大空间”车型,才是真的大呢?
 
  下面,我们就从市场上目前“大”胜同级的全新一代捷途X90着手,抽丝剥茧般看看,被消费者认可的“大”,都有哪些“大不同”。
 
真的大,是原生的大
 
  首先,和那些“中国化”后改造的“L”型车不同,全新一代捷途X90从设计构想阶段起,就是为满足国人对于大空间车型的需求量身打造,是完全原生的大。
 
  数据显示,全新一代捷途X90整车尺寸为4840*1925*1745毫米,相较于唐、豪越、大众T-Cross等车型有过之而无不及,给消费者提供了一片“海阔天空”。
 
 
  在实际的用车过程中,全新一代捷途X90因其1745毫米的车高,使得185cm的大个子坐进去,头部空间依旧有一拳。
 
 
  在2850毫米轴距和1925毫米的车宽的加持下,全新一代捷途X90更是有了充足的驾乘空间,即便前排将座椅调整到最舒适位置,第二排乘客仍有较大的腿部空间。同时,第三排也并没像别的一些号称“大7座”的车型一样成为鸡肋,而是在容纳三人之后相互还富有一定空间。
 
 
真的大,是多变的大
 
  如星辰大海,真的大该是多变的大。它可以时而各领一方,时而化零为整、时而暗藏洞天……
 
  而这些,在全新一代捷途X90身上都能找到。除了充足的驾乘空间,其 5、6、7座随意组合,和完全放倒的座位功能,让人们的出行方式和过程充满了更多选择与可能。
 
 
  比如,你可以在旅途畅享车上瑜伽的别样体验;
 
 
  你也可以在放平的座位上打造独有的移动卧床,顺着敞亮的天窗仰望万千星河……
 
 
  当然,全新一代捷途X90的大,还在于它的内有乾坤。且不说它和其他车型一样具有的明面可见的多样储物空间,单就说隐藏在其后备厢盖板下一个个规整有序的储物格,就能看出全新一代捷途X90在想消费者所想时的极尽用心。
 
 
真的大,是智慧的大
 
  大家都听过,常有人将那些木讷的大块头称为“傻大个”。所以,真的大,该是具有智慧的大。
 
  全新一代捷途X90恰好就是这样一位硬实力“大”胜同级,且智慧因子分毫不差的全能大者。在威武安全的英姿下,全新一代捷途X90还匹配了12.3英寸全液晶仪表盘和中控触控屏,以及触摸式空调面板、讯飞智能语音系统、自适应巡航、远程启动、360全景影像……等等。
 
 
  总之,全新一点捷途X90在消费者看重和实用的“大空间”方面,的确竭力做到了充分读懂用户心意、全面照顾用户需求。加上它 “徽城翘楚”家族化设计理念加持下的独特审美,以及卓越动力组合带来的激昂驾驶感受,可以无愧地说,这车“大大”超越了其价格所指,定义了“大空间”的新价值。

*如果向4S店订购或咨询,请一定要说明是从浙江车网看见的,这样您可以得到最大的优惠。
您的信息会得到保密,不会对外公开。

作者:厂商供稿 编辑:潘强 关键词: 捷途X90
已有 0人参与 查看点评我要评论
  • 点击图片换一个验证码
 
更多>>热门团购
斯柯达全系车型团购,商家保证最低价!

斯柯达全系车型团购,商家保证最低价!购车团

已报名:1710人截止时间:01-01

立即报名
东风本田全系车型团购,商家保证最低价!

东风本田全系车型团购,商家保证最低价!购车团

已报名:964人截止时间:01-01

立即报名
更多>>团购排行榜
团购车型 团购数量 参加报名
330113
161035
623
途观 511
A4L 399
392
蒙迪欧 294
朗逸 266

关于我们 | 广告案例 | 欢迎投稿 | 招贤纳士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网站提问

Copyright © 2008-2012 zjchew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浙江车网 浙ICP备11030959号-1(原浙ICP备08018814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3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