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车网讯:8月5日上午9点,北京朝阳区东辛店村,一拉沙货车轧中6岁女童头部。目击者称,女童被轧后脑浆血水流出一片。家属称事发后货车继续前行30多米。孩子上幼儿园,性格开朗,暑假从四川老家来北京玩。事故原因正在调查。
图为受害女童
图为事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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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慈溪警方5日晚间通报,5日18时40分左右,宁波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徐鉴华在执勤中被一辆工程车撞倒并碾压,致徐鉴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20点36分牺牲。
图为事发现场
据通报,事发当时,宁波慈溪浒山街道联合公安、城管、路政在慈溪市前应路与景观大道交叉口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徐鉴华正参与执勤。
目前,工程车驾驶员刘某某已被警方控制。李某某系安徽亳州人,1978年4月出生。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盘点那些最招人恨的驾驶陋习
车祸猛于虎!作为一名机动车驾驶员,你的一个疏忽或者一个不恰当的操作都有可能让另外一个鲜活的生命陨灭!安全行车不仅需要过硬的驾驶技术,遵纪守法的自我约束和温和谦让的良好心态。每个人都有着优良的驾驶习惯,路才能更宽阔、旅程才能更美好!浙江车网编辑为大家盘点一些最招人恨、又暗藏危机的驾驶习惯,望大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一、随意变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在变更车道时应在进入实线前进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要处200元罚款,记3分。随意变道让正常行驶的司机常常无法适从,手忙脚乱,容易引起事故。
如果想要变道行驶,一定要提前看好路面状况,车辆前后一定要仔细查看,确定安全后才可以慢慢变道行驶。为了避免给他人带来安全隐患,一定要提前打开转向灯, 告知后面车辆你的行驶方向。
二、路口加塞
“道交法”规定,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司机一次记2分。
如果大家都在正常行驶,一旦有一个加塞的,后边的车辆势必踩刹车减速,车流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依次传递下去,路口的通行速度就会受到严重影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或交通拥堵。
三、开远光灯
“道交法”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车主随意变换远光灯,不但影响车辆行人视线,还造成安全隐患。建议车主在行驶途中发现对面有使用远光灯的车主时,可以闪三下会车灯向他提醒,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的夜间行车环境。
四、利用应急车道超车
在高速公路上借应急车道超车的现象屡屡发生。除了借应急车道超车,还有不少人喜欢强行超车,硬是把别人逼减速了再超过去,这样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