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车网讯:近日,中央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2014年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在2013年基础上下降5%,2015年则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目前,虽然浙江省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地方性补贴还未更新出台,但业内已经盛传地方按中央的80%补贴。
据每日商报报道,2月8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通知》显示,对纯电动乘用车、(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车型,2014年的补贴标准在2013年基础上下降5%,2015年则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而不再是去年9月提出的分别下降10%和20%。政策调整将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而且补贴政策在2015年12月31日到期后,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补贴政策。
另一方面,在中央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明确出台的情况下,目前,浙江省对于新能源汽车的地方性补贴还未更新出台,但是但业内已经盛传1:0.8的比例补贴标准。今年1月初,杭州市经信委汽车处处长曾透露,在新一轮推广中,杭州地方补贴的方式调整为“续驶里程250公里以上的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照中央补贴的百分之八十进行补贴。续驶里程150公里至250公里的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按照中央的补贴的百分之七十进行补贴。
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售1.76万辆,尚不足2万辆,而杭州地区的销售甚至以百辆计数。从政策解读看,政府减缓了补贴退出的步伐,众泰新能源汽车市场部部长张芒芒表示,是另一种加大支持力度的方式,利于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