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11点多,金华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巡逻至杭金衢高速(金华方向)鞋塘段时,发现一辆头顶电磁板、没有排气管的小轿车。
当时,车子跑得并不快,交警判断时速没有上50码,感觉有些不妥,于是打开双跳灯预警,跟着这辆车行驶了一段时间。
没多久,驾驶员见后方有警车,以为自己违法了,就靠边停车。
民警下车上前查看,发现这辆车外表和其他车子没什么区别,但驾驶室却是一堆电线线路,头顶上还有太阳能发电板,确定这是一辆电动车。
驾驶员说,他是从义乌上来去金华的,本来想走地方道路,但路况不熟,所以就上了高速。
经查,这的确是辆纯电动车,最高时速只有70公里。
由于高速公路规定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因此,交警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并将其劝离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