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车网讯:阵容庞大并携6款新车上市的梅赛德斯-奔驰,在2016北京车展上可谓风头大出。但因其在发布会上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作为其介绍产品的背景图案,有律师认为这涉嫌违反国旗法和广告法。如果这一行为被工商部门认定违法并追究,奔驰或将面临处罚。
4月25日,梅赛德斯-奔驰在位于北京顺义区的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E3-W01举行发布会,戴姆勒股份公司董事会主席,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集团全球总裁蔡澈博士、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倪恺先生、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和谊先生等高管悉数到场。当蔡澈和倪恺分别上台致辞和介绍成就产品时,他们身后的巨幅投影屏幕上出现了奔驰车型和销售增长数据,而中国国旗则作为背景图案进行陪衬。
在发布会上戴姆勒股份公司董事会主席,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集团全球总裁蔡澈博士致辞时,背后大屏幕出现的国旗。
在发布会上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倪恺先生介绍成就和产品时,背后大屏幕出现的国旗。
宁波市律师协会鄞州分会副会长、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帅军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五条规定: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第十八条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随意悬挂如违反上述规定属于违法。”
杭州的浙江同济律师事务所王大宇律师和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季昀律师,也与张帅军律师的看法相同,认为奔驰不能在这种商业场合使用国旗,并且这两位律师还明确指出: 《广告法》也禁止广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
杭州《西湖之声》电台资深汽车媒体人崔松平则认为:奔驰犯这样的低级错误匪夷所思,但更令人不解的是,这不是奔驰第一次“犯浑”。据了解在以往的其它商业场合,奔驰也曾如法炮制。一家世界知名车企居然接二连三地“犯浑”,其管理水平可想而知。
为此,《浙江车网》试图咨询梅赛德斯-奔驰公关部东区负责人沈小姐,但截至发稿,也没有得到回复。
《浙江车网》还了解到,如果这三位律师所指出的梅赛德斯-奔驰在北京车展上的涉嫌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确认并追究,梅赛德斯-奔驰可能将面临处罚。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如果根据广告法的处罚额度,最高额度也就100万人民币,这对于奔驰这样的企业来说,简直就是毛毛雨。但奔驰竟然敢于在北京车展这种全球瞩目的地方冒险,还是有些令人感到蹊跷的。因为奔驰作为世界知名汽车厂家,在很多人看来,可谓是人才济济,一般来说,是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的。如果一旦在这种举世瞩目的场合出现这种低级的问题,不仅对消费者信心是一种严重的打击,而且对于奔驰形象的损害,无疑也是非常巨大的。
《浙江车网》联合浙江电视台《车报道》联合策划,主笔:苏泽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