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车网讯·聚焦 以前每到新车发布时节,媒体广告总是免不了来几句“XXX车极致的驾驶感受/奢华体验”、“行业顶级新标杆”、“同级别最佳XXX”等等模棱两可又夸夸其谈的话,有些甚至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自今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告法开始实施,法律明文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极限用语,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近期,浙江车网编辑关注浙江本地的报纸、电视以及部分网络媒体上汽车广告用词的变化情况发现,汽车广告用词正在悄然发生变化。
小编发现,报纸方面的汽车广告内容主要以降价优惠为主,涉及现金让利、礼包赠送、产品特性、试驾体验等。比如《宁波日报》分类汽车广告版面中原本经销商惯用的“价格最低XXXX元起”或者“最高优惠XXXX元”,现在有改为“XXXX元起步”,去掉了“最低”和“最高”的用词;原本广告扉页中常见的“超(级)值礼包赠送”一说,个别广告文案已悄悄把“超(级)值”一词换成了“巨额”、“钜惠”等词;《余姚日报》汽车广告中有某车系的产品特性介绍将“超级款待”改为“越级款待”;“XXX车代步首选”把“首选”换成了“好选”;某款车型试驾体验的广告词把“唯你独尊”改成了“享尊贵”。
电视方面的汽车广告则以新车推广居多,尤其是在新车上市季前后,广告商往往会抓住产品的某种特性而大做文章。以往像“领先”、“最佳”、“顶级”、“极致”、“唯一”、“终极”等词汇是视频广告的常用语,但如今这些极限词已严重触碰雷区,强制被要求撤换。小编个人感觉,近期上市的新车推广语用词比较温和,明显少了很多以往张狂的气势。比如,上海大众汽车旗下的一款新车广告词为“全新XX、全新朗行、全新上市”,三个“全新”,以凸显新款车型的“新意”;奇瑞汽车旗下的一款上市新车,广告词为“装的下不远千里的信赖,也承得下近在咫尺的甜蜜”,抓住该车的市场定位,突出其家用车型的特点;有创意汽车广告“XXX车品质驱动生活”采用“借物喻车”、“借景说车”的方式,广告词主打感情色彩,以此来吸引消费者;个别汽车广告词干脆就使用 “好看”、“好用”、“漂亮”等口语化的词,要么最简单的就直接去掉“最”字,改成“较高”、“高级”、“高端”。
网络方面的汽车广告涉及内容就比较繁多杂乱,各式各样的都有。相比报纸和电视广告,网络广告惯用“标题党”,可以巧妙避免法律中的诸多禁忌,其用词尤为巧妙独特,博人眼球。最多的一类要数创意软广告了,很多字面上看似与汽车无关的用词,像汽车之家网上的“想要人生更完美,你与完美之间只差一个TA”、“小短腿,大长腿”之类,可能不看图片压根就不知道这是暗喻汽车的;还有爱卡汽车上比如为吸引网友点击查看“SUV最新车型”,标题为“买SUV,看这里就够了”;一些不得不用的极限用词也被换成了“更加”、“较高”、“太赞”、“特好”等,刚好打擦边球。
新广告法实施伊始,新的汽车广告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少了一份虚伪,多了一点真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