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车网讯: 6月25日下午,一辆来自宁波某公司的丰田商务车行驶到沈海高速台州服务区时,司机因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严重违法行为被高速交警处以罚款200元,记满12分,驾驶证也被当场扣留。
据悉,当日下午,台州高速交警正在沈海高速往温州方向台州服务区内执勤,16时许,突然一辆用光盘遮挡住前牌照中间两个阿拉伯数字的丰田商务车进入服务区,司机看见有民警执勤,试图想插缝逃跑。民警见状下意识的指挥前面的车辆及其旁边的车辆放慢速度,该违法丰田司机束手就擒。经查,这是一辆宁波某公司的丰田商务车。
司机王某称,自己经常在宁波、台州、温州之间来回跑,路上的测速监控让他非常“头疼”,一旦超速被抓怕罚款是小事情,但是驾驶证记分却非常的麻烦。当天他是在宁海服务区上来后才把光盘插在牌照架内的,主要是为了防止超速被抓拍。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因此,王某被告知要求在15日内到宁波的车管所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王某觉得最麻烦的事情终究还是遇到了,王某对自己的侥幸行为非常的后悔,他不得不通知公司再派司机来把车子开走。
2013年我国交通法新规实施,规定遮挡车牌扣12分。新交通法规定,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超速50%以上;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违法停车,一律由6分变为12分。如果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将视其情况,依法最高予以5000元罚款,15天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