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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第一案”开审 原告:济南运管中心“无处罚资格”
www.zjchewang.com 时间:2015-04-15 来源:浙江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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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车网讯 浙江车网综合消息,被称为国内“专车第一案”的山东济南专车司机陈超,因被执法人员认定为开黑车并缴纳了2万元罚款,将济南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处罚。今天上午,该案在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开庭审理。由于该案是第一次专车司机与执法部门在法庭上针锋相对,引起了国内各大媒体的高度关注。至浙江车网编辑发稿时止,法院尚未对此案进行判决。

 

  陈超是兼职的专车运营司机,在经过滴滴培训后上路。今年1月7号上午,在济南西客站送客的陈超,被执法人员查处,车辆被暂扣。2月11号,陈超被认定为构成非法营运,罚款2万元。事发时车上有两名乘客,但由于执法部门的拦截,当时并没有交易,系统在两天后将车款划到陈超账户。

 

  庭审从今天上午9点开始。双方经过陈述阶段后,进入质证和举证环节。从相关媒体的报道发现,原被告辩论的焦点集中在“行政处罚权限上面”。

 

  据新京报报道,陈超的代理律师李文谦提出三点质疑:陈超事发当时没有交易,不构成非法运营;运管中心处罚没有明确说明陈超违反的是哪一条法规;2万元的罚款缺乏相关依据。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答辩称,该单位作为负责全市客运出租汽车具体管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权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客运经营的行为作出处罚决定;陈超当时在进行运营,处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法庭上播放的当天处罚的视频资料显示,客运中心首先向原告及被告认定的乘客进行发问,在发问过程中,有“我们是联合执法,你没带驾驶证怎么开车。”等用语,陈超认为这些话语带有逼迫威胁口吻。在被告提供的三段视频中,没有证明陈超有收取费用的行为。

 

    另外,在央视新闻频道对陈超的采访中,陈超表示,即便处罚,也应该对组织者处罚。当被问谁是组织者时,陈超回答是滴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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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昱 张辉 编辑:张增祥 关键词: 专车第一案 处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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