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焦点访谈》11月29日晚关于柳沟河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天价拖车费”的新闻报道播出后,省公安厅、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在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全面开展交通管理执法收费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全面自查自纠。现在,城区已配备专用拖车的各交警大队,无论是乱停乱放、交通事故或是特勤任务拖移车辆,一律使用支队统一配备的拖车,严禁收取任何费用。
“天价拖车费”给金城抹了黑,媒体一报道,全国、全世界都知道,着实让人很不舒服,站在一个兰州人的立场上,真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解决“天价拖车费”的问题。而看到这篇相关部门已经在努力解决问题并出台了具体措施的报道之后,笔者觉得很欣慰。
事实上,近年来一些地方频频爆出天价拖车收费的新闻。从事故现场到事故停车场这一程的拖车费,没有明码标价是车主们“意见最大”的环节。“天价拖车费”在各地频繁出现,说明违规的不仅仅是兰州相关部门,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的通知在很多地方成了“耳旁风”。2010年9月,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公安交管部门不得指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拖移并收取费用。
如何解决“天价拖车费”问题?仅靠规范是不行的,需要解决措施。其实,拖车涉及两个问题,它是市场服务问题,还是政府管理问题。机动车需要拖车服务,这是市场问题,应该找市场解决。但是,因为出于维护道路畅通的考虑,又需要政府服务。如果是纯粹的管理服务,那就是政府行为,清障就成为政府的职责,而不应以盈利为目的。规范拖车行为一个关键的问题是谁来拖车。如果拖车的服务机构是被垄断的,那么限价仅仅是限制了垄断机构的利润,而难以提升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准。价格机制最终要由市场调节,而不应由政府主导。只有把这个关键问题解决好了,才能有希望规范拖车服务收费,否则一切治标不治本。
无论如何,发生交通事故对于车主本来就是灾难,而“天价拖车费”无异于趁火打劫。如何让“天价拖车费”不再发生?笔者觉得,这次兰州的做法值得各地政府部门借鉴推广。笔者也希望兰州的公安和交通管理部门今后能做得更加好,在吸取教训的同时,借鉴医疗卫生部门的一些做法,制定更加细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则,把免费提供拖车服务作为必经程序,严格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为当事人提供相关的服务。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改变我们交通管理部门的整体形象,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防止一些私人公司从中获取不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