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车网讯: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四部委确定的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或区域名单对外公布。首批名单包括北京等28个城市或区域, 其中浙江杭州、金华、绍兴、湖州四座城市也榜上有名。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11月26日, 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等四部委近期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进行了审核评估,确认28个城市或区域为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具体名单包括,北京、天津、太原、晋城、大连、上海、宁波、合肥、芜湖、青岛、郑州、新乡、武汉、襄阳、广州、深圳等城市;河北省城市群、浙江省城市群、福建省城市群、江西省城市群、广东省城市群。
其中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华、绍兴、湖州4个城市;河北省城市群包含石家庄(含辛集)、唐山、邯郸、保定(含定州)、邢台、廊坊、衡水、沧州、承德、张家口10个城市;福建省城市群包含: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平潭;江西省城市群包含:南昌、九江、抚州、宜春、萍乡、上饶、赣州;广 东省城市群包含: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江门、肇庆。 这些区域多分布在东中部节能减排任务较重地区。
据了解,此 次名单的公布,意味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将进入实质性阶段。根据9月份公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示范城市或区域须满足的条件包 括: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推广应用的车辆 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 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