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车网讯:经过13年的反复论证,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规定”)正式实施。目前,国内已有63家汽车生产者、5374个车型、22956个销售网点进行了三包信息备案。而三包责任的承担着是销售者,依照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其他经营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根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若在开票日起60天内或行驶3000公里(以先到为准),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可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
而三包体系已经基本搭建完成,包括轮胎、灯泡、雨刮片等16类易损耗零部件也被纳入三包范围,如果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同样可以免费更换。未来如果出现汽车质量争议,消费者可以选择向各级消费者保护组织投诉或向质检、工商等行政部门申诉的形式反映问题,通过消费者组织或行政部门的调解来解决争议。如果汽车三包争议调解中,双方对车辆故障产生原因和处理方式存在很大的分歧,可以通过专家技术咨询方式,对争议涉及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