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车网讯:据大浙网报道,被拖延了十年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或将于明年3月中旬出台。
今年1月份,国家质检总局最后一次向社会针对汽车“三包”征求意见,并于2月初结束。此次征求意见较去年9月份有了一定改动。例如,后一版中明确指出,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两年或者行驶里程五万公里。而之前的规定是四万公里。
另外,后一版明确提出,家用汽车产品自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等重大安全质量问题可以退货,之前的规定是30日。
此外,对汽车出现质量问题纠纷后如何解决,后一版中提出了一个渠道,即国家质检总局可以组织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专家库;经争议双方同意,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机构可以选择专家参与调解工作。
对此,已有汽车厂家开始承认类似汽车“三包”的业务,如北汽在今年6月份就对外公布了其“三包”实施细则,规定车辆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出现定义范围内的20项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之一的,消费者可以在售出后两个月内或者3000公里之内选择退车、换车或者修理;东风日产也在今年广州车展上发布,NISSAN品牌和启辰品牌新车,因车辆本身原因出现特定范围内的品质问题,自发票开具日7天内包换。
而有业内专家认为,此前国务院通过的,并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对汽车“三包”出台有着推进作用。“汽车召回是汽车‘三包’服务的前提,目前汽车召回已有法可依,汽车‘三包’面临的‘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问题或可以逐步得到解决。”